球速体育- 球速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易主获批!东莞证券;掌门就任!中邮证券;双双解约!大华银行;终止挂牌!渤海期货;异常波动!弘业期货、瑞达 20250629
2025-06-30球速体育,球速体育官方网站,球速体育APP下载光大证券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6月26日,国联民生证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朱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任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朱贺华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因朱贺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朱贺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朱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朱贺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国信证券于2025年6月13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2025年6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的书面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张蕊董事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同意委派任福宾先生担任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任福宾先生履职之日起,鲁伟先生不再担任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同意委派石晓康女士担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石晓康女士履职之日起,鲁伟先生不再担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同意委派吕秋红女士担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吕秋红女士履职之日起,王尚令先生不再担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推荐陈宣伊女士为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自陈宣伊女士履职之日起,王尚令先生不再担任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要参股企业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相关的标的资产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及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纳沙、邓舸、姚飞回避表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附属公司GUOTAIJUNA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1年4月12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发行人于2025年6月26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总额合计20.23亿美元。
华泰证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号)。根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19日,公司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对象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泰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宏泰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宏泰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天风证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杨华辉先生自2017年起担任兴业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他长期在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领域担任领导工作,熟悉并擅长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任职期间,他始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的战略目标,对标行业先进、强化集团一体化经营管理、高度重视合规风控体系建设、扎实推动改革转型,公司各项业务不断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华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中泰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由职工董事孙海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孙海昕,女,汉族,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党员。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展业证券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证券总部财务部副经理,公司计划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总监、工会副主席、运营中心总经理,兼任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中信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通讯表决。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二、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张麟董事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改任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新增付临芳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变更为:张佑君(主席)、邹迎光、张麟、付临芳、王恕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变更为:李青(主席)、张佑君、付临芳、史青春、张健华。三、关于受让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1.同意公司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2.授权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协助公司办理上述股权划转的具体事宜。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锦龙股份)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广州金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保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越秀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02.9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注册资本的4.4%)。近日,公司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获悉,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3,301.45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注册资本的2.2%)已解除冻结。
2024年3月2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本次出售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6月9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由七名董事组成,现变更为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由原七位董事李军先生、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俞洋先生、沈巍先生、黄雄先生,与2025年6月26日公司职代会选举的张溯枫女士,以及同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的刘正奇先生组成。
2025年4月28日、5月2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湘财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临2025-038)。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方案尚待双方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有关内容,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期货)的股票(001236)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6月2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2.公司已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罗旭峰先生、吕跃龙先生、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林先生、刘玉龙先生、李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厉宝平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投资监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瑞达期货)股票(00296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及6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经自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期货)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6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期货)因自身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2025年6月12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4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为继续推动投资业务开展,提升经营效益,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期货)拟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含8500万元)的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为信托产品、基金产品、债券交易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审批的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在保障投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升自有资金收益率,同时带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信托产品、基金产品、债券交易投资等,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出现波动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在满足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产品、基金产品及开展债券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能够提升自有资金的利用率,并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本所提交了《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上证上审〔2025〕97 号)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3月2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你公司保荐人向本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深证上审〔2025〕101号)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9月30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本所提交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深证上审〔2025〕107号)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一大股东的申请报告》(东证字〔2024〕43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183号,经证监会令第227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控)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对东莞金控依法受让你公司19,35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2.9%)无异议。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东莞金控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相关受让款后,你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付款凭证报送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一、核准你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北京华夏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科),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为向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运营服务,以及基于前述服务延伸的数据分析、信息披露材料制作、投资比例监控、产品研究设计等相关服务。二、你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子公司筹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配备人员、系统、场所。筹建情况通过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前,子公司不得实际开展业务。三、你公司应当强化对华夏金科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督促华夏金科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不得进行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四、华夏金科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我会批复的业务范围开展运营服务。加强风险防范,严格业务准入和运营服务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申请请示》(兴基综〔2023〕1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经证监会令第227号修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0号,经证监会令第179号修改,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兴证全球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全球新加坡),注册资本1000万新币。兴证全球新加坡的注册登记等事项,应当遵守新加坡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二、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外汇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依法办理外汇资金进出相关手续。三、兴证全球新加坡应当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者金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与金融无关的业务;不得从事放债或类似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境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后台支持或者辅助等我会认可的活动除外。四、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境外办法》的要求,做好兴证全球新加坡有关事项的报备、报告等工作。五、你公司应当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兴证全球新加坡的法人治理,健全对兴证全球新加坡的风险管控,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制。六、你公司应当督促兴证全球新加坡严格遵守新加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新加坡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七、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兴证全球新加坡的注册登记工作。八、兴证全球新加坡组建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上海证监局。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我会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同时,我会始终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上述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我会一直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于去年6月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我会还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联合各方共同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经查明,王志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王志谦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向他人提供开设期货子账户等服务,使他人无需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即可开展期货交易,向他人收取“保证金”,按照“保证金”一至十倍的比例分配子账户交易额度,通过收取高于正常期货交易的手续费等方式盈利。期间,王志谦共收取手续费65.38万元,扣除主账户应向期货公司支付的手续费后,多收取手续费共计10.92万元。在调查期间,王志谦已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多收取的手续费全部退还。上述事实有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分仓软件系统后台数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涉案期货账户开户资料和交易流水,相关人员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王志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王志谦提出相关申辩意见,经复核,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志谦处以25万元罚款。(〔2025〕2号)
经查,崔健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徐东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建议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二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5〕42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长江证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1长江03”“22长江02”“22长江03”“22长江04”“23长江02”“23长江03”“23长江04”“23长江05”“23长江06”“24长江01”“24长江02”“24长江03”“25长江01”信用等级为AAA,上调“23长江C1”“23长江Y1”“24长江Y1”“25长江Y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5〕4232号)
2024年-2025年5月末,长江证券董事长及1名监事发生变动,原董事长金才玖先生和原股东代表监事费敏华先生均因工作调动离任,新任董事长刘正斌先生和新任股东代表监事朱锡峰先生分别于2025年4月和5月正式就任,人员变动对公司经营发展无重大不利影响。跟踪评级报告8公司董事长刘正斌先生,1972年出生,党员,法学学士;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湖北省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处长、综合交通处处长,湖北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湖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中证鹏元考虑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经纪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竞争力较强;受益于股票市场景气度回升等因素,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保持行业领先;核心监管指标表现较好;股东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实力强,在资本金注入以及业务开展等方面给予公司较大支持。同时中证鹏元关注到,公司经纪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收入易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资管业务有待持续发展进而提升公司业务均衡性等风险因素。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中型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跟踪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集团),公司股东背景较强,能够为公司提供一定的业务支持。跟踪期内,公司分支机构分布未发生重大变化,布局较为广泛,部分业务排名仍居行业中游,具备一定经营实力;管理方面,2024年以来,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管理水平仍需不断提升;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同比增长,经营业绩良好;财务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本实力较强,资本充足性较好,杠杆水平一般。一年内到期债务占比较高,面临一定短期集中偿付压力。本次跟踪债券中,“22国都C1”由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证融担)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3国都C1”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担增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中证融担和深担增信的信用等级均为AAA,中证融担和深担增信提供的担保对“22国都C1”和“23国都C1”的偿还起到显著积极作用。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1安信G2”“22安信C3”“23安信G1”“23安信G3”“23安信G4”“23安信G5”“24国券C1”“24国券G1”“24国券G3”“24国券G5”和“25国券G1”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4国券S3”和“24国券S4”的信用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5〕5585号)
董事变动方面,2024年4月,王连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年6月,李樱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陆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9月,周云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10月,王苏望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年11月,白鸿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4月,徐经长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建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高管人员变动方面,除总经理变动以外,2024年12月,杨成省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刘纯亮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峰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2月,孙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监事变动方面,2024年6月,姚肇欣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于晓扬担任公司监事。
2024年以来,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及警示函3次:(1)2024年7月,公司因在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就上市公司收入调整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质控、内核部门未有效发挥制衡约束作用等,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2)2024年8月,公司四川分公司及其下属营业部因存在未根据投资者不同分类对其适合购买的产品或接受的服务做出判断等情况,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3)2025年3月,公司因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存在部分产品、服务风险等级评估方法不合理等问题,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警示的自律管理措施。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均已进行了整改,内控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跟踪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制度。2025年5月9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顾伟、景忠、高立、韩剑和何德明组成。截至2025年5月末,公司共有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高管人员方面,2024年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共新到任4名高级管理人员,离任6名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共有9名高级管理人员。
中证鹏元考虑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实力较强,公司在股东整体业务布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可在资本补充、业务协同等方面获得股东大力支持;公司经纪业务在上海市内及周边区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受益于资本市场景气度上升等因素,2024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同比均显著增长;资本较为充足,现阶段流动性压力可控。同时中证鹏元也关注到,公司尚未获得IPO承销保荐等业务资质,业务发展均衡性及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易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需持续关注未来盈利表现等风险因素。
2024年以来,公司共1名董事长、1名董事及1名董事会秘书发生变化,3名高管人员发生变动,相关人员均已经到任,对公司经营没有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长姜栋林,农学学士,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县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重庆市分行人事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巴南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两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市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重庆市分行党委委员兼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渝中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等职务;2024年11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兴业证券原设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成员4名,为监事黄浩先生、监事张秀凤女士、监事赵建辉先生、监事余志军先生。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因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黄浩先生、张秀凤女士、赵建辉先生和余志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为潘越女士(召集人)、叶远航先生、董希淼先生,其中潘越女士、董希淼先生为独立董事,叶远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兴业证券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兴业证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公开发行债券“24兴业C1”“24兴业C2”“24兴业09”“24兴业10”“24兴业08”“24兴业07”“24兴业06”“24兴业05”“24兴业04”“24兴业03”“24兴业01”“23兴业Y1”“23兴业C3”“23兴业C2”“23兴业C1”“23兴业06”“23兴业05”“23兴业04”“23兴业03”“23兴业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5〕4998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中金财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0中财G3”“20中财G6”“21中财G2”“21中财G3”“21中财G4”“21中财G5”“22中财G2”“22中财G3”“22中财G4”“22中财G5”“22中财G6”“23中财G1”“23中财G2”“23中财G3”“23中财G4”“24中财G1”“24中财G2”“24中财G3”“24中财G4”“25中财G1”“25中财G2”信用等级为AAA,“21中财C4”“22中财C2”“23中财C1”“23中财C2”“23中财C3”“23中财C4”“24中财C1”“24中财C2”“25中财C1”“25中财C2”“25中财C3”“25中财C4”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5〕5657号)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龚启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童程》的规定,龚启华作为董事长,同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启华,1968年6月出生,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龚启华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问,任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2025年4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2024年,王一梅和朱伟不再任公司董事,张妍和李亚琪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龚启华不再代履合规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职责,温雪斌任公司合规总监,于晓军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森林不再任公司副总裁,邹煜任公司副总裁;监事会进行了换届(张宗梁不再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平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闫建鹏和刘艳波不再任公司监事,芦静和要文君任公司监事)。2025年4月,公司原董事长离职,由龚启华先生代履董事长职责。2025年6月,龚启华先生任公司董事长。
2025年6月27日,林洪钧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洪钧,硕士学历,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职;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助理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于兴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投资三部固收投资总监;2018年8月至2021年10月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2021年11月至2025年4月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策略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2025年6月20日,武超则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武超则女士,1986年9月生,自2011年7月加入中信建投证券,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机构业务委员会委员,研究发展部、国际业务部行政负责人。武超则女士目前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武超则女士曾任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助理分析师、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TMT行业首席分析师。武超则女士自大连海事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英国斯旺西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公告:经股东审批和董事会授权,现由公司决策小组决定拟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次级债券。根据《期货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本次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净资本。